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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引热议:该怎么飞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独家报道 >   2018-01-29 12:56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9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无人机的应用现在越来越广,在娱乐航拍、巡检、测绘等领域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无人机在方便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也引发不少争议。有人担心:这些在空中飞来飞去的航空器是否安全,坠落伤人怎么办?侵犯隐私怎么办?对无人机飞行,应加强监管力度。也有不少无人机飞行爱好者担心,一旦加大对民用无人机飞行的监管力度,会不会“一管就死”,再也不能随心所欲,想飞就飞了?

  为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依法管理,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在工信部官网上对外征求意见。这一条例不仅回答了上述人们关心的实名登记、安全监管等问题,也是我国首次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无人机管理与发展做出部署。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业内专家、企业等都在探讨民用无人机如何科学监管,才能避免“一刀切”的管理,同时保障国家、社会的安全。

  按照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根据运行风险大小,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五类。对于不同类型的无人机,《征求意见稿》中实施不同的管理方法。如对除微型以外民用无人机应当向民航部门实名登记,并具有唯一身份识别编码;民用无人机生产者应当在微型、轻型无人机的外包装显著标明手法运行说明和防范风险提示,在机体标注无人机类别;中型、大型无人机,按适航管理等。

  专家表示,细化分类的目的在于精细化管理,对小型及以上的产品加强监管,对普通群众最常使用的微型、轻型产品尽量放宽限制,管理兼顾开放。条例明确,除微型无人机外,凡是空机重量不超过4000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000克,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每小时100千米,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的遥控驾驶航空器,都属于轻型无人机。据了解,目前我国无人机市场上约90%的产品都属于此类。

  飞行空域也是外界关注焦点。此前,不少无人机爱好者因个人申报飞行计划与申请空域难,一不小心就变成了“黑飞”。今后也许会方便很多,《征求意见稿》规定,适飞空域内运行的轻型无人机,无需提交空域申请和飞行计划。

  但另一方面,条例也规定,微型无人机禁止在50米以上空域飞行;驾照操控微型无人机的人员需掌握运行守法要求,驾驶轻型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需掌握运行守法要求和风险警示,熟悉操作说明。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轻型无人机的驾驶员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栾爽介绍,如轻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4周岁,未满14周岁应当有成年人现场监护。未满14周岁且无成年人现场监护而驾驶轻型无人机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

  作为国内无人机行业的领头羊,大疆公司向记者表示非常支持条例的出台,“有管理才有可持续的发展”。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陶杨表示,该条例的出台对无人机产业发展会起到促进作用。

  不过对于《条例》,大疆认为仍有值得改进的地方。大疆公司创新副总裁王晓丹表示:“大疆支持对小型及以上无人机进行实名销售备案,但对于销售轻型机的企业需要对购买者进行实名销售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备的规定,我们强烈反对。”

  实际上,包括轻型无人机的实名销售备案在内,《征求意见稿》的诸多条例要真正落实,还有待外界给出更多建设性意见,也有待管理部门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则。

[责任编辑:小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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