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讯 据茅台集团官网消息,昨日上午,茅台集团新《品牌管理办法》发布会暨宣贯会在其总部举行,宣布对集团旗下子公司品牌运营提出更为严格的管理规范,涉及产品审批、品牌使用许可、广告宣传、首席质量官设立等新规则。
茅台集团现行《品牌管理办法》发布于2006年,在2015年曾进行过修订。与旧版相比,新品管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调整: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茅台品牌要素,扩大了包括集团标徽、字号名称等在内的品牌要素界定范围;二是明确茅台品牌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三是规范了品牌审批程序,要求对品牌许可采取“一事一授权”;四是设定了品牌许可使用要求,采取“一品一授权”,对品牌年任务销售量、保证金缴纳数额、商标转让情形等都有清楚界定;五是完善了广告宣传规则,明文禁止子公司单独使用“贵州茅台集团”、“茅台集团”等虚拟身份进行宣传推广;六是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明确集团和子公司在品牌培育方面的职责,规定首席质量官是落实子公司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七是强化品牌考核任务,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子公司品牌采取停止生产、终止合作;八是加强违规处罚力度,对未按规定进行品牌元素使用及审核的,加大责任追究。
茅台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保芳在主持发布会时指出,茅台要充分融入国家品牌经济的大环境,内强管理、外塑形象,以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助力提振品牌经济为目标,把握好品牌建设的方向,不断改善管理方式,实现品牌管理从管住朝管好转变。
茅台集团在家公司领导、茅台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近百家品牌运营商代表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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