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某
李某为实施诈骗伪造的公章
从网上买来的身份证能够干什么?答:不法分子可以用其伪造身份大肆诈骗!
那么问题来了,如遇身份证丢失,身份信息外泄咋办?9月13日,市公安局皇姑分局经侦大队公布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冒用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此案涉案价值140万元人民币。记者调查了解到,如今有不法分子使用这些“实名非实人”的身份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日渐增多。
140万元购车款被骗走
2017年7月18日,市公安局皇姑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公司)报警称,有一名自称是“何某”的男子,与该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将该公司140万元的购车款骗走后潜逃。
该租赁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和“老何”已经认识了一年多,因为是公司的老客户了,所以相互之间比较信任。
购车客户将购车款首付交给“老何”后,由他负责从经销商手中买车,之后由客户和融资公司签合同还贷款。
“我们和购车客户都把钱给他打到账户里去了,但是钱打过去之后,他一直没有去提车,事后‘老何’不见踪影。”工作人员说,“之前因为‘老何’提车从没出过差头,签合同的时候也都很正常,公章、身份证都有,公司的名称也在,所以没有察觉出任何异常,没想到他居然是个骗子!”
“老何”原来是网上逃犯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局长王世辉亲自指挥案件侦破工作,同时将此案列为破坏营商环境专案来处理。调查中警方获悉:今年4月至5月,“老何”利用伪造的某汽贸公司公章,骗取融资公司的信任,签订了购车合同,将其140万元购车款转到“何某”指定的账户后携款潜逃。
8月4日凌晨,警方将藏匿于和平区某公寓内的“老何”抓获。在审讯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老何”的相貌与身份证上的照片有多处不符。
为此,民警特意前往“老何”的家乡吉林省,找到了真正的何某,并获知两年前何某的身份证曾丢失过。
经过深入核实甄别,警方最终确定了“何某”真名叫李某,系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警方网上通缉的涉嫌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逃犯。
原来,几年来,李某一直利用网络上购买的假身份证大肆诈骗。
身份证挂失后,失主不用承担责任
“我在网上花了800元钱买的身份证,对方让我把自己照片发过去,然后找了一个和我长得很像的身份证邮寄给我!”李某对记者说。
办案民警表示,李某与丢失身份证的何某的确长得很像,但是民警细心比对还是发现了破绽。
各地公安部门发现,不少丢失或被盗的身份证,或被用于冒名开银行卡牟利,或被用于掩护诈骗犯罪,或被用于变身他人隐身作案。
据办案民警表示,已挂失的身份证之所以成为不法分子的牟利工具,是因为我国现行二代身份证存在“先天缺陷”。警方也表示,若有人持已被挂失的身份证去银行办卡,银行是无法确定这张身份证是否有挂失信息的。
办案民警介绍说,之前有市民在沈阳市丢失身份证后,没有办理挂失手续,以至于被不法分子拿去开户作案。但是按照现行规定,市民身份证丢失之后,只要办理了挂失,若遗失身份证被犯罪分子用作他途,丢失者是不用承担相应责任的。但如没有挂失的话,会带来很多麻烦。
据悉,公安部目前已建立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专家普遍认为,仅依靠信息管理系统并不能完全杜绝身份证冒用。办案民警认为,在建立挂失身份证数据库之后,还应加强用证单位与公安部门的数据对接,这样用证单位一刷身份证就能看到身份证是否已被挂失,防范不法分子冒用已被挂失的身份证进行冒名开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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