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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 消费者可通过邮箱反映诉求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本地快讯 >   2017-08-15 11:33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8月14日讯(记者 杨帆)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再次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从省消协获悉,为全面反映消费者意见、表达消费者诉求,从制度层面更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黑龙江省消协从即日起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征集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8月22日。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务迅猛发展,在为消费者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暴力分拣、私拆包裹、快递延误、快件损毁或丢失、假签收、个人信息泄露等。中消协梳理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保价、赔偿、签收、环保、快递运单、数据收集、企业义务等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几大重点问题,并与各地消协共同就“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征集意见。

  为切实履行《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积极参与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等制定工作,8月初,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专家、律师对《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初步研讨,梳理出部分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问题。

  消费者可将对《征求意见稿》及省消协所列重点问题的意见建议,以及认为还应提出的其他问题和身边发生

[责任编辑:小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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