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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等业务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财经 > 正文  2021-01-18 11:0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15日公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等业务。

上述两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商业银行为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陆续通过互联网销售个人存款产品,在拓宽银行获客渠道、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比如产品管理不规范、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

据了解,《通知》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提出多项监管要求。例如,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强化互联网渠道存款销售管理和网络安全防护,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等业务。此举有何考虑?

负责人回应称,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最近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该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涉嫌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区域限制,并且非自营网络平台存款产品稳定性较差,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也带来挑战。因此,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对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予以叫停。

需要指出的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这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开展。

负责人还表示,目前,相关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的存款业务规模不一,各自经营状况也有所差别。为避免次生风险,《通知》明确监管部门可根据相关商业银行风险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稳妥有序整改。(记者 王恩博)

关键词: 商业银行 定期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