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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严查泄露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社会 > 正文  2019-04-11 08:53:55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 罗亦丹)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其已决定于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电子商务的快速增长,消费者个人信息逐渐成为一种重要资源,各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日益增多,不仅威胁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此类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聚焦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未经同意发送商业性信息等违法行为。

新京报记者发现,目前监管部门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的监管逐渐趋严,且开通了专门针对个人信息的举报渠道。3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称已开通“App个人信息举报”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受理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举报,通过点击公众号举报按钮进行举报,举报后会将被举报的App纳入评估范围。

据了解,目前已有企业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受罚的先例,如2018年8月27日,小红书因为“违反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5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称,本次专项行动的全面开展,将有力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树立尊重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权利的理念,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目前,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严格执法程序、深挖案件线索、强化执法联动,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新京报记者 罗亦丹 编辑 程波 校对 李立军

关键词: 泄露 消费者 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