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新版住房租赁合同增加了禁止违法群租的相关要求。《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说明中强调,北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同时,在合同中通过设立房屋整租、分租有关事项条款,明确禁止违法群租。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专设有“房屋租赁形式”相关条款,约定房屋具体居住人数及分间出租时的分租房间居住面积;在《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委托出租要求”中,也明确约定了最多居住人数。
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推行使用,2008年版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不再推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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