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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将更多儿童恶性肿瘤等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社会 > 正文  2019-08-02 16:07:12 来源:中宏网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再生障碍性贫血、神经母细胞瘤等10个病种作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同时要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指出,当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病种多、治疗难度大,部分病种诊疗过程涉及多个学科或医疗机构,造成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报销比例低、家庭负担重的情况。为维护儿童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决定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按患者自愿原则,为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提供相应保障。

此次印发的《通知》明确提出,按照发病率相对较高、诊疗效果明确、经济负担重等原则,确定将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等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以及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10个病种作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

为提高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水平,通知明确,要建立健全定点医院及诊疗协作网络。针对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建立健全诊疗服务网络,确定定点医院,实施以省级、市级为单位的集中救治管理。

针对儿童实体肿瘤,以省级(或有条件的地市)为单位,由儿童专科医院牵头组建跨医疗机构的诊疗协作组,协调协作组成员单位共同实施实体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此外,要在已建立运行的中国儿童白血病诊疗登记管理系统基础上,完善增加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病例信息登记项目。

通知还提出,加强个案跟踪管理,促进诊疗信息在各类相关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提供全程服务。实施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指导做好救治组织、定期复查,提供居家、社区感染防控、健康指导等服务,宣传引导有序分级诊疗。

在药品供应和综合保障方面,《通知》明确,要开展相关病种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监测,加大相关药品供应保障力度。鼓励新药研发生产,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审批上市,鼓励临床急需药品的研发,对符合条件的抗癌药品、儿童用药品实施优先审评审批。探索利用血站富余血浆生产血液制品,用于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救治。

同时,提高医疗综合保障水平。加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加大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合力降低患者费用负担。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简化转诊报销手续,加强社会救助和慈善帮扶。

通知提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及管理水平。民政部门要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就急难作用。医保部门将继续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统筹发挥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梯次降低包括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在内的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五部门要求,各地要总结先进经验做法,探索在重大疾病分级诊疗、救治管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大额医疗费用医保报销等方面形成一套成熟的政策模式,在全国推广应用。

关键词: 儿童恶性肿瘤治疗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