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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三部门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社会 > 正文  2019-08-08 15:30:41 来源:中宏网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工作。

据介绍,此次清理规范的内容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不得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规定歧视性价格,不得排除、限制竞争等相关规定,针对本地企业、本地货物等特定市场主体出台的、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需要停车接受人工查验、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影响对跨省车辆正常收费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交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维护全国统一规范的公路收费秩序,确保车辆不停车快捷通行,除落实《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外,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其他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此外,通知还要求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严格规范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

通知明确,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和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通知还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在路面环节增加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和验证,影响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关键词: 车辆通行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