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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因违规从事投资活动等被北京银监局罚没5.2亿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市场监督 >   2018-01-03 14:06 来源:千龙网

北京1月2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北京银监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3名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监罚决字〔2017〕3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李国华,该行存在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活动,业务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党均章、董晓辉、何跃春为责任人。

北京银监局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责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正,对其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活动的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60069534.24元,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业务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给予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合计520639068.48元。北京银监局对党均章、董晓辉、何跃春分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小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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