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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案黑龙江高院决定再审?媒体曲解法院意思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今日焦点 >   2018-02-28 10:10 来源:环球时报

原标题:媒体称汤兰兰案黑龙江高院已决定再审?但事实是……

  今年1月末,一起发生在十年前的“系列轮奸案”引起了广泛关注。今日,有媒体报道标题称,黑龙江高院决定再审“汤兰兰案”。但事实并非如此。

  该媒体报道称,本月23日起,该案的四名申请附议人相继收到了来自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短信通知。短信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于东军等申请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再审审查一案已经立案,案号为(2018)黑刑申17号,案件审限为181天,此案由审监一庭承办。该条短信还交代了该案再审的承办人,并告知,如对上述办案人员有异议,有权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但这并不是黑龙江高院已决定再审汤兰兰案,从该媒体展示的法院发来的短信来看,法院仅仅是对此案的再审审查[立案],但这并不等于再审。实际上,立案后法院会审查此案是否需要再审,而若无满足再审的证据条件则会最终驳回再审。

 
[责任编辑:小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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