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哈市发布通告,查处非法营运和整顿交通秩序,让市民出行更顺畅,单位和个人发现四种非法营运和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可以举报。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非法营运和整顿交通秩序有关事宜的通告》,禁止以下四种违法行为:
一、禁止利用机动车辆(含残疾人代步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两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二、禁止未依法取得相应手续或者擅自改装的残疾人代步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
三、禁止未依法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残疾人代步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两轮车。
四、禁止驾驶残疾人代步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两轮车,超过规定时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违法停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均有权向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交通运输部门举报电话:12328
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电话:84538703
道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电话:88974868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电话: 8429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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