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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依法打击拒执犯罪 1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网友投稿 >   2017-12-29 10:01 来源:质量监督网网友投稿

 记者从黑龙江高院28日召开的全省法院依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9月份以来,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80天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9件113人,依法宣判14起案件15人,有10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执行到位金额121万元,有效打击了拒执违法犯罪行为。高院还发布了黑龙江法院审理的5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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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为深入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失信违法犯罪行为,黑龙江法院部署了这次专项行动,共排查出涉嫌拒执犯罪执行案件200件,涉及被执行人、案外人、协助执行义务人217人。其中,80%以上案件的拒执犯罪行为表现为采取转移财产、伪造证据、拒不交付指定财产等手段妨碍执行。黑龙江法院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执行单位兵、执行指挥车等高科技设备,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以解决追究拒执犯罪“取证难”“固定难”问题,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14起拒执罪案件平均审理期限59.6天,最短一起案件14天。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黑龙江高院坚决落实反规避执行工作要求,针对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虚构债务、假离婚、下落不明等规避执行现象日益严重,今年11月,制定了《关于在全省法院建立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六个一律”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对符合法定情形式的被执行主体,实行了一律报告财产、一律限制高消费、一律限制出境、一律提出司法建议、一律罚款拘留、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的“六个一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并将“六个一律”实施情况,录入到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全程留痕,让机制落实到位。高院还将通过系统大数据分析功能,对“六个一律”长效机制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防范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

[责任编辑:小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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