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辽宁省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印发《丹东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实施细则》,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已结清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条件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认定,购买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二手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键词:
质检
资讯
辽宁丹东: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首付...
麦卡利斯特:尊重杰拉德故不选8号,因为...
当前观察:6月25日山西地区煤焦油市场价...
武汉大学9项科技成果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推荐
月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