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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捕杀后为什么不能吃?专家回应了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独家 > 正文  2021-11-16 09:38:20 来源:快科技

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主任李斌介绍,2020年,由乡镇、村社及农户对通江县野猪种群数量进行了一次初步调查,全县约有野猪2万余头。

报道中提到,2021年,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将通江县确定为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县区之一后,通江县及时出台了《通江县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2021年,通江县计划猎捕野猪750头。

随后,“泛滥成灾的野猪捕杀后为什么不能吃”的话题引发网友广泛讨论。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不断好转,野猪种群日渐扩大已成泛滥之势危及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被纳入野猪致害防控试点县的四川通江县近日由专业捕猎队开展了野猪捕杀活动,并对捕杀的野猪用生石灰消毒就地挖深坑掩埋进行无害化处理。

“埋了干啥,吃肉啊!”“野猪肉多好的一道美味啊!”“如果让老百姓也捕杀来吃的话,野猪很快就会减少。”不少网友对野猪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不解,纷纷讨论道。

11月15日,国家林草局主管的《中国绿色时报》援引专家观点称:“严禁食用野生动物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对于捕杀的野猪须按照标准流程处置,在捕杀量比较大的情况下,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和专业部门处理可以加工成动物饲料予以有效利用。”

野猪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非国家重点陆生野生动物,具有“春拱种、夏毁苗、秋啃果”等致害特点。

近年来,随着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系列工程实施,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不断增长、觅食等活动范围扩大,导致致害事件日渐频繁,已成为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

关键词: 野猪捕杀 严禁食用 法律规定 标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