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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通报7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华润万家和五粮液等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国际 > 正文  2018-12-18 16:41:02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抽7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 (2018年第57号)

2018年12月14日 发布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匹配任务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四大类食品,共计440批次样品,其中7批次不合格。共抽检罐头17批次,1批次不合格;酒类33批次,1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1批次不合格;肉制品147批次,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42批次,3批次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天津市宁河县郑伟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天津市蓟县津京食品厂生产的蘑菇罐头(整菇)金针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2.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洪盛伟食品经营部销售的52%vol五粮原浆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3.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静海春曦道分店销售的标称天津星河永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银丝卷(无馅类)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4.天津市河北区兴耀红歌食品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重庆龙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卤凤翅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5.天津攀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

6.王广银销售的韭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7.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销售的芹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蓟州区、宁河区、滨海新区、北辰区、静海区、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关键词: 市监局 不合格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