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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 全国展开怎样看? 困局重重怎样破?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焦点 > 正文  2018-09-10 17:39: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近年来,福建省晋江市鼎力推进村级敬老院建立。图为老人在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敬老院漫步。

新华社记者 宋为伟摄

以房养老,如何把好事办好?

“以房养老”能否划算?“以房养老”试点遇冷为何还要在全国展开?“以房养老”能走多远?——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扩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展开范围的通知》,将“以房养老”保险由原来的试点城市,扩展到全国展开。一时间,“以房养老”再次引发社会热议。

辛劳买套房,等老了再“倒按揭”给保险公司,每个月吃定额养老金,这种“前半生我养房子,后半生房子养我”的做法,此前在全国多地试点已满4年,但满打满算不到百户人家参与。作为一项创新养老形式,“以房养老”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保证,但在政策愿景和理想操作之间,还有一些必需要迈过的坎儿。

“以房养老” 全国展开怎样看?

具有创新价值 遇冷只是暂时

仅一家保险公司展开业务,累计承保139单(99户)——2014年7月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展开“以房养老”试点至今4年,可谓停顿迟缓,市场遇冷。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或者“倒按揭”,是跟人们从银行按揭贷款买房正好相反的一种操作。具有房屋完整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但继续具有房屋占有、运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依照商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取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作为一种创新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由保险公司承当风险,确保老人的暮年生活后顾无忧,为老年人提供了新的养老处理计划。

但是,这一养老新选择似乎有些“不受待见”。对保险公司来说,这项保险属于保本微利型业务,且触及房地产、金融、财税、司法等多个范畴,存在许多不肯定性。对老年人而言,受传统养老观念、产权纠葛、房产市场不稳定、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等要素影响,同样顾忌重重。

试点反响不尽如人意,“以房养老”在全国展开引发争议。一些业内人士以为,“以房养老”现阶段仍处于“小众”状态,不具备大范围推行的市场环境。

那么,“以房养老”为何在全国范围展开?银保监会此次发布的《通知》中指出,将“以房养老”保险扩展到全国范围展开是为了“对传统养老方式构成有益补充,满足老年人差别化、多样化养老保证需求。”专家表示,虽然试点效果不甚理想,但并不能因而否认“以房养老”保险的严重创新价值和理论意义。

“‘以房养老’是应对老龄化的有效手腕之一,在全国展开有助于我国多层次养老保证体系的建立,经过这种政府和市场所理分工方式构建的养老保证体系最为高效,是十分明白的政策举措。”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在承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从兴旺国度的开展进程来看,“以房养老”契合我国居民将来养老布置和消费理念,现阶段的“遇冷”只是暂时现象。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会长刘维林同样以为,作为处理养老问题的一种选择,“以房养老”经过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代理形式,能够增加老年人养老资本,进步老年人生活质量,也能扩展内需,刺激消费,是有积极意义的。

“以房养老” 困局重重怎样破?

做好政策研讨 培育成熟市场

那么,以房养老到底划不划算呢?两位网友的对话很有意义——

一位网友说:“30岁,你买一套房子,再用30年还房贷,把本人半辈子交给银行。60岁,你退休,再把半辈子买来的房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给你发钱养老,房子最终归他们。这辈子,你都干了什么?”另一位网友回复他:“这辈子你让本人好好体验了人生!以房养老有什么不好?每个人都为本人担任,就是一个美妙的社会。”

能否选择“以房养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实,在兴旺国度,“以房养老”也是一种非主流的养老形式。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讨中心主任郑秉文以为,在较长时期内,我们不应对“以房养老”保险市场有过高的希冀值,但作为养老保证制度的一个组成局部,“以房养老”关于某些群体扩展退休收入来源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那么,“以房养老”试点遇冷,又该如何破局?曾有媒体总结出中国“以房养老”形式的四大困局——观念之困:“靠儿不靠房”仍是主流观念;保证之困: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操作之困:老人“担忧”,机构“畏难”;政策之困: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专家以为,“以房养老”触及政府、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老年人家庭等方方面面,需求政府统筹和各方通力协作。

“国际上的先进经历都是树立在‘政府支持+市场成熟’的根底上,且阅历了多年的开展。要将其推行,既要有完善的机制,还要有成熟的技术和市场。”姚庆海表示,政府需求在完善法制环境、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完善监管保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下功夫。同时,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养老效劳市场的不时开展,金融技术的更新晋级和专业人才的大量汇集,将推进“以房养老”市场的开展。

刘维林则以为,保险公司不能只算经济账,需求有配套的支持政策和前期投入,先培育市场,再走向成熟。他倡议,“以房养老”在全国展开,中央政府应依据实践,做好政策研讨,中央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也要大胆试、大胆推,逐渐探究可复制推行的形式。

银保监会此次发布《通知》表示,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增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风险防备与管控;积极创新产品,丰厚保证内容,拓展保证方式,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增加老年人养老选择。

“未富先老” 养老事业怎样干?

共同承当义务 推进产业开展

历经多年开展,中国根本构成了由根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构成的养老保证三支柱格局。

截至2017年末,全国根本养老保险掩盖超9亿人,积聚基金超4.6万亿元,第一支柱曾经构成“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大制度平台。第二支柱方面,同期全国已有近8万户企业树立企业年金,参与职工逾2300万人,积聚基金近1.3万亿元。相比之下,第三支柱的开展脚步缓慢。

相关专家表示,从国际经历看,一个完备的养老保险体系必然要完成政府、企业(雇主)和个人三方义务共担,而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是个人分担养老义务的重要表现,能够有效引导个人经过预防性养老储蓄与投资,承当个人在养老活动中的义务。

事实上,本次“以房养老”的全国展开,正是中国在强化养老保证第三支柱方面的新尝试。姚庆海以为,“以房养老”在全国深化推行,需求社会养老理念转变,认可保险功用作用。他倡议,社会公众和政府应注重发挥保险业在养老、医疗等多层次社会保证体系建立中的作用,保险业还需在这些方面展开大量的宣传咨询工作。

自然,“以房养老”不会也不可能替代政府承当的根本养老义务。养老是一个系统工程,需求产业各方的通力协作。专家倡议,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产业规划,探究经过引入长期护理保险与“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有效交融、开展康复医疗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多层次的养老效劳。

“养老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要增强养老效劳体系建立,针对老年人医疗卫生、文化文娱、家政等需求,树立完善的养老体系。二是要完善养老保证体系,完善养老金、医保、福利救助、商业保险等制度建立。”刘维林说。

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表示,我国养老效劳体系建立开端良好,但养老效劳业开展仍不充沛。下一步将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完成多元主体办产业,不时满足老年人对产品和效劳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中国进入老龄化是‘未富先老’,且存在地域开展不均衡、老年人群开展不均衡、社区养老特别是居家养老根底单薄等问题。要鼎力推进养老事业开展,还要推进老龄产业开展。”刘维林说。

专家解读

“以房养老”三大疑问

■ 受访专家:中国保险学会会长 姚庆海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 完颜瑞云

1“以房养老”是把房子交给保险公司?

事实上,选择“以房养老”并不意味着房子最终归保险公司。举例来说,70岁的老人具有100万的房子一套,抵押给保险公司,签署合同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以5.5%的利息每月支付老人养老金(每月大约3700元)。老人逝世后,受益人有两个选择,其一是保险公司依照当时市场价评价房子价值,扣减老人领取的养老金,剩余局部保险公司支付给受益人;其二是受益人将老人领取的养老金加利息总金额交给保险公司,取得房子。这样来看,这种养老形式只是一种消费方式的转变,保险公司并没有额外获益。公众对“以房养老”的抵触通常树立在“以后房子没了”这一点上,阐明公众对该产品还缺乏足够的认识。

2“以房养老”是“政府转移养老压力”?

这种说法有失偏颇。近年来,中国政府在根本养老保险上的投入逐年攀升,政府不断在加大养老资金投入,并无转移压力的做法。

中国努力于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证体系,根本构成了由根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构成的养老保证三支柱格局。为满足人民大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证需求,中国在做强主业——根本养老保险的同时,也在鼎力推进商业养老保险方案,其中就包括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以房养老”。特别重要的是,“以房养老”是商业行为,不存在强迫性。

“以房养老”在兴旺国度如日本、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地域都已开展出了成熟形式。经过这种制度布置,一方面给满足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也开辟了养老保险的视野,有利于拓展养老保险产品开发的思绪,建立多层次养老保证体系。

3“以房养老”全国展开要处理哪些问题?

从政策环境看,“以房养老”施行过程中,可能触及遗产继承纠葛、空中附着物处置计价、房屋价值动摇损失承当等法律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首先,需求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其次,展开“以房养老”需求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提供大量的资金,需求布置恰当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最后,需求树立必要的政策性保险机制。从国际经历来看,推行反向抵押贷款有必要设立最终的保险人,这当中离不开政府的作为和担当。

从社会环境看,“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面临着利率、房价、经济周期、短命等各项风险。就中国状况来看,房地产市场价钱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要素还没有构成长期稳定的预期。监管机构要注重对风险的监测和控制,实在做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伤。

从市场环境看,中国是典型的供应推进型保险市场,“以房养老”产品的推行,最终还是需求从供应侧发力,开发满足消费需求的产品。保险公司应立足理想,综合运用先进的科技手腕,开发设计可以满足消费者多方面多层次养老需求的产品。

本报记者 王 萌 采访整理

关键词: 以房养老 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