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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将开展飞行检查打击骗保 探索建立“黑名单”制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焦点 > 正文  2019-03-05 11:39:50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探索建立“黑名单”制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丹青)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将对骗保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同时,还提出将建立飞行检查机制,并通过智能监控等手段,实现医疗费用100%初审,探索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推动骗保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

《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违约违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突击检查、专家审查等方式,将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全部纳入事后审查范围,并加快向事中拦截和事前提醒延伸。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对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2019年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结合实际,针对薄弱环节,确定1~2个专项治理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打击。

《通知》还制定了具体推进时间表:3月底前,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报国家医保局备案;4~8月,各统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自查;9~10月,省级医保部门开展抽查复查,并于11月底前向国家医保局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通知》明确将聚焦重点,分类打击。

其中,对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按其服务特点确定监管重点,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将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就基层医疗机构,将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就社会办医疗机构,将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对于定点零售药店,将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生活用品等行为。针对参保人员,将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针对医保经办机构,要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另外,医保部门将严格费用审核,规范初审、复审两级审核机制,通过智能监控等手段,实现医疗费用100%初审。同时采取随机、重点抽查等方式复审,住院费用抽查复审比例不低于5%。

关键词: 医保 飞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