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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新湖南讯(通讯员 李勇)8月3日,南县男子马某酒后驾驶电动车遇公安检查,不但不配合,还反抗执法将执勤辅警打伤,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3日11时许,浪拔湖派出所民警联合交警中队正在浪拔湖乡街道开展道路顽疾整治工作,发现一男子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摩托车,于是将其拦下。
执勤过程中,民警发现电动车驾驶人马某有饮酒驾车嫌疑,便要求其下车配合民警进行酒精检查,但马某拒不配合且态度恶劣,无视民警口头传唤等正规执法程序想要强行离开,暴力反抗执法并将执勤辅警打伤。马某被执勤民辅警现场控制后被带至公安机关继续接受调查。
经交警测试酒精浓度,马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目前马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郑重呼吁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与理解民警依法履职,做到知法、尊法、守法,共同营造“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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