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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针对女生拒买47元水果捞被店家骂“小三”一事,回应网络关切。
8月10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曾发布通报,依法对刘月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对刘旭某、刘变某分别处以罚款500元和300元的行政处罚;对常某明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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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拒买47元水果捞被店家骂“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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