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划重点: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最低工资标准是试用期工资的“托底线”,不是“标准线”。
3、如果在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工资,那么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不能随意打折。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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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可以只发最低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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