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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获悉,受降雨及上游来水影响,绥芬河东宁站(东宁市东宁镇)8月11日15时水位上涨至警戒水位114.60米,达到洪水编号标准,水位呈上涨趋势。
依据《黑龙江省主要江河洪水编号实施办法(试行)》,“绥芬河2023年第1号洪水”已形成,请各级防汛部门、沿河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加强防范,注意避险。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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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芬河发生2023年第1号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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