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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兼职”政策鹤城落地
本报讯记者张鑫近日从市卫计委了解到:黑龙江省卫计委发布的《黑龙江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发展健康产业实施方案》中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医疗机构,面向区域提供多层次、专业化服务,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可在社会力量开办的医疗机构中兼职。
《方案》强调,鼓励发展社会力量开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鼓励社会办的全科诊所加入公立医疗联合体并承担相应诊疗康复任务。结合我省传统疾病谱,引导社会力量开办传统中医医疗机构以及心脑血管、呼吸、风湿、内分泌等专病医疗机构。
同时,对社会资本开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取消数量、地点、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的限制。在审批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时,将审核重点放在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上,取消对服务范围、服务量等非技术标准的限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的审批与执业登记全部实行“两证合一”。
此外,《方案》中明确,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的医务人员全职、兼职和医师多点执业聘用退出制度,在加强岗位管理的基础上,可以允许医务人员在社会开办的医疗机构兼职。畅通社会开办医疗机构的“引才通道”,在职称评定、科研课题申报和成果评价、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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