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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纠纷牵出一家可疑公司 法官慧眼“揪”出老赖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网友投稿 >   2018-01-25 10:20 来源:质量监督网网友投稿

原标题:一起普通纠纷牵出一家可疑公司

  法官慧眼“揪”出老赖

  1月22日一大早,还没到上班时间,高新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就陆陆续续来了很多人,其中一男子还拿着锦旗。原来这些人是给该院民一庭法官杨杰送锦旗的。

  是什么案件,能让那么多当事人自发地来到法院,给主审法官送锦旗呢?
  一起纠纷牵出可疑“公司”

  事情还得追溯到2017年7月。那天,诉讼服务中心也是来了很多人,他们说要讨回他们的辛苦钱。经了解,这些人是大庆援城公司部分员工。

  原来,2014年4月30日,原告大庆援城公司与被告芳华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原告工人开始施工。

  事先,被告承诺按工程进度给付原告工程款,可施工后被告仅给付了小部分工程款,此后再无消息。

  后经原告多次催款无果,职工工资发放困难,工程被迫停工。故原告公司负责人带领部分职工来到了高新区法院,请求法院帮其索要工程款。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主审法官杨杰仔细查阅了此案案卷材料及相应的证据,感觉到此案并没有那么简单。

  于是杨杰法官马上与书记员一同到市工商局查档。

  在查档过程中发现,被告芳华公司情况复杂,多次更换法人;注册资本400万而营业执照上是2个亿;法定代表人职位仅为材料主管,还是幕后人的司机。这些可疑现象,引起杨法官的关注。

  法官揭开“方瑞芳华”面纱

  经深查,在2014年至2016年间,“芳华公司”与“方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同一人“李忠”。经与李忠核实,还了解到这两家公司存在财务不清等状况。

  这个重大发现,让主审法官杨杰眼睛顿时一亮。他认为,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芳华公司债务无力负担,也可将方瑞公司追加进来,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这样,原告援城公司就有钱为职工发工资了。

  然而,如何避免方瑞公司私自转移财产?杨杰法官找到原告代理人,把两个公司混同的利害关系向原告代理人释明,征求其意见,是否追加共同被告。

  随后,原告立即申请追加方瑞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在法庭上,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及法院依法调取芳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忠、工程项目经理王艳的笔录及工商局出具的查档证明,查清芳华公司和方瑞公司确实存有注册登记地、人事、财务人员重大混同。

  关联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方瑞公司与芳华公司财产并不独立而且存在高度混同的状态,致使两公司的财产无法区分,故对芳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

  那么一个公司欠债,其关联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本案的主审法官说,如果关联公司之间界线模糊、人格混同,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关联公司就要承担责任!

  而判断关联公司间是否人格混同,关键要看公司间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是否存在交叉或混同。

[责任编辑:小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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