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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后黑龙江省内高校学分互认 去外校上课一样得学分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本网原创 >   2018-01-15 09:23 来源:质量监督网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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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教育厅出台《黑龙江省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试点工作方案》,到2020年,省内各类高等学校学生,还可通过学习外校课程等方式获得学分。

  《方案》要求,到2018年,试点高校学分认定与转换相关制度措施基本完善,形成一批可供推广借鉴的教学管理改革成功经验和成果。到2020年,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体系初步建成,省内各类高等学校学生,除学习本校课程获得学分外,还可通过学习外校课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换非学历学习成果等方式获得学分。

  试点内容:

  1、普通本科高校间、高职院校间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

  2、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之间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

  3、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与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

  5、非学历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试点;

  6、开展面向社会成员获得学历学位试点;

  7、按学分收费、按课程注册学习终身教育试点;

  8、高等教育学分认定与转换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

  9、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分认定与转换试点。

[责任编辑:小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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