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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两年内两遭立案 深陷25亿担保案泥潭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财经 > 正文  2022-04-02 08:57:49 来源:北京商报

4月的第一天,新潮能源(600777)对外披露了公司被立案调查的消息,再一次将公司推上风口浪尖。据了解,新潮能源近期因大额担保事项,可能面临严峻的资金流动性压力,如今又被立案,这对公司及23万户股东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5月时,新潮能源就曾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两年内两遭立案

4月1日晚间,新潮能源披露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遭证监会立案。

公告显示,新潮能源于3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3月18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新潮能源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资料显示,新潮能源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截至2021年9月30日,新潮能源股东户数约为23.13万户。公司被立案的消息一经披露,在新潮能源的股吧里,股民表示“很受伤”。截至4月1日收盘,新潮能源的股价为1.94元/股,总市值为131.9亿元。投融资专家许小恒表示,立案调查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是重大利空,一般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这并非新潮能源近两年来首度被立案调查。

回顾新潮能源彼时公告,2020年5月29日,新潮能源发布公告称,因涉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目前,上述立案事项已结案,2021年12月25日,新潮能源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新潮能源未及时、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担保事项,证监会对新潮能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黄万珍、时任总经理胡广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杨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新潮能源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对方电话并未有人接听。

深陷25亿担保案泥潭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目前新潮能源还面临着另一桩大额担保案件,使公司资金流动性面临重大压力。

今年2月初,广州农商行起诉包括新潮能源在内的多家公司及自然人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其中判定公司与其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798万元范围内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

据了解,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商行曾与国通信托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规模为25亿元,预计期限为48个月。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广州农商行通过国通信托分两笔向华翔公司累计提供贷款25亿元,并根据《差额补足协议》,由新潮能源等主体提供担保。华翔公司应于2018年6月28日归还本金5000万元、2019年6月28日归还本金1亿元而未归还,截至起诉之日,未偿还任何债务,差额补足义务人、股权质押人亦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而广州农商行将相关方告上了法庭。

不过,新潮能源并不认同一审判决结果。新潮能源表示,公司认为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以及适用法律错误,已依照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由于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暂时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新潮能源称,经查询公司档案,公司档案中既没有案件所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也没有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协议、法律文件、信函的原件或复印件。公司用印记录中无上述《差额补足协议》或其他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法律文件及信函的用印记录。经查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存档资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也未曾审议过涉及为案件所提及的信托贷款提供差额补足的相关议案。

关键词: 新潮能源遭立案 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新潮能源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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