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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治气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美丽武义建设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资讯 > 正文  2018-04-18 15:57:55 来源:武义新闻网

编者按: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控制、综合治理、重点突破,我县以控制扬尘污染、推进产业及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以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臭气异味扰民为突破口,集中开展治气攻坚行动,大幅减少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工作目标

2018年,完成上级下达的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任务,“气尘合治”全市考核争先进位,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PM2.5浓度全市排名保五争四。重点工作措施

(一)厘清职责任务

召开“蓝天保卫战”动员大会,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建筑工地、散乱污企业、餐饮饭店、汽车维修业、五金涂装企业、电镀企业业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与县政府签订治气目标责任书。

(二)建立会商机制

建立环境质量状况月、季分析会商制度。每月会商会议由县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召集相关人员参加。每季会商会议由县府办召集,发改、经济商务、公安、国土、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环保、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县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县古城保护建设指挥部等部门参加。分析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以数据分析结果为导向,提出应对措施。每季会商结果报县委县政府。

(三)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发改、经济商务、公安、国土、建设、农业、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与乡镇(街道)联动,发现问题及时拟定整改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和整改交办力度,在“蓝天办”成立之前,由县“五水共治”办通报、交办和督查。设立有奖举报机制,在《武义县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基础上,将秸秆垃圾焚烧、捕鸟、电鱼等违法行为纳入有奖举报范围,明确举报受理、分办、查处、核实认定、兑现奖励工作流程。鼓励公众监督和反映秸秆垃圾焚烧、捕鸟、电鱼等违法行为。

(四)提升监测能力

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配足配强监测人员;增添大气污染防治配套设备,购置便携式PM2.5、VOCS监测仪、高空巡查无人机等仪器,以“智慧天眼”、雷达扫描、红外探测、高空侦查等现代科技手段实行高效、精准、实时监测,为大气环境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五)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停止审批新建生物质燃料锅炉。

深入推进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后反弹。

(六)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各类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执法。

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动重大项目向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集中。通过提标改造、兼并重组、集聚搬迁等方式,推动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

(七)实施科学治气

启动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全面查清污染源组成,为科学治气打好基础。对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源进行雷达扫描、排查筛选,在定点定性的基础上,实施高效治气;对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秸秆焚烧实行定量检测,及时排除监测点位周边污染干扰因素,实现快速治气;对道路机动车尾气实行移动遥感观测,查处机动车尾气超标行为,实现机动治气。

(八)加强防尘体系建设

1.加强县城覆绿工作。县建设局、林业局,开发区、度假区、街道办事处,对县城裸露土地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应植尽植,扩大绿地面积,增强植物对扬尘、粉尘的吸附。对施工工地暂时不开发的场地,进行绿化或防尘网覆盖。

2.加强县城道路保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联合确定县城区主次干道保洁范围和保洁洒水作业频次。提高县城重点区块保洁洒水力度,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护栏定期冲洗保洁,确保洁净无积尘。

3.严控其他各类尘源。强化矿山、采石场、采砂场、砖瓦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工业企业物料堆场、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扬尘无组织排放治理,落实矿(厂)区及其周边道路硬化、洒水、覆膜、植绿等控尘抑尘措施。

4.加强扬尘控制装备保障。加强工地扬尘、路面积尘治理机械保障力度,对局部扬尘污染重点区域实施有效治理。添置地面洒水、高空冲洗、高空喷雾抑尘等装备,重点保障城中村拆迁扬尘治理监管和应急处置。

(九)加快推进烟花爆竹县域全面禁燃工作。

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I.冬春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

针对冬春季节大气污染特征,继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1~3月份县城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AQI优良率84%以上。

II.重点区域环境空气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污染源筛查结果,解决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2018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III.五金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规范提升一批、搬迁改造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原则,2018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五金涂装行业企业大气治理设施不完善、未经环保审批与未执行“三同时”等问题。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IV.旧城改造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全面落实旧城改造扬尘防治“七个100%”。强化落实施工工地现场围挡、砂土覆盖、场路硬化、运输车辆冲洗和密闭、安装防尘安全网、暂不开发土地绿化或其他防尘措施、拆除工程洒水措施。

V.渣土运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对渣土运输、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不规范装载、抛洒滴漏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实现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化、规范化营运,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巡查执法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净化、美化城市街面和公路路面环境。

VI.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整治“散乱污”问题企业。全面实施以“一从严三加快”(即从严对标整治、加快入园集聚、加快改造升级、加快产能合作转移)为主要内容的“散乱污”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VII.城区及城郊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

县城区及城郊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食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强运行监管,查处油烟净化设施不到位、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

VIII.秸秆荒草禁烧专项行动

提高露天焚烧秸秆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综合利用、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联动处理机制,全面禁止秸秆荒草焚烧行为。

IX.建筑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全县所有建筑工程加强落实工地扬尘防治“七个100%”。规范建筑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县城规划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严格执行国Ⅴ标准,加快冒黑烟施工机械报废淘汰。城市建成区内严禁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作业。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严格限制运输时间与路线,强化临时运营证监管,杜绝尾气排放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投入运营。

X.土方平整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土方平整工程落实扬尘防治“七个100%”。杜绝轮胎带泥出工地现象。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严格限制运输时间与路线,强化临时运营证监管,杜绝尾气排放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