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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人社出台十条政策措施积极应对疫情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社会 > 正文  2022-04-17 06:02:13 来源:金山网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信贷支持、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镇江人社系统15日出台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十条政策措施,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费率继续按1%的比例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继续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对经认定的困难企业,继续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6个月。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各地人社部门将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确保5月底前有实际发放,上半年发放金额达到全年预计目标的50%以上。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而导致归还创业担保贷款困难的企业及个人创业者,可按规定向经办银行申请展期。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保障供给企业,优先受理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加快实施支持民营发展“苏岗贷”计划,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民营企业和创业企业,提供免抵质押贷款及优惠利率支持。

加大留工培训和技能培训支持。允许具备条件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再拿出4%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广泛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精准落实社保和就业见习补贴。用足用好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加快落实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政策,对企业为女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补贴。鼓励“四群八链”重点企业、重大产业项目、规上企业、创新企业等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兑付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基地学员因疫情影响缺勤的,视作正常出勤;见习暂时中断的,见习期限及生活费等期限顺延。见习基地2022年12月31日前与学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未满的,给予见习基地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强化企业招才用工保障服务。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市县联动”用工保障服务机制,新立项、新开工的产业项目以及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均可通过“镇江人社微信公众号——企业用工诉求平台”填报用工需求。对用工达20人及以上的产业项目和企业,及时落实用工服务专员,“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对通过共享用工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稳岗返还等政策可按规定继续实施。

支持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各地人社部门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镇(街道)、村(社区)及时开发一批卫生防疫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充基层防疫工作力量,过渡性安排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对安置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的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精算管理,在留足基金备付期、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促就业、防失业支出。根据省统一部署,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与此同时,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将参保企业全部纳入用工监测范围,动态掌握企业用工、裁员等变化情况。(漆晓婧沈春来)

关键词: 失业保险 担保贷款 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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