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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股民索赔近7000万元 ST华钰证券维权案获法院受理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头条 > 正文  2022-03-25 07:15:37 来源:财富动力网

ST华钰(601020)民事证券索赔案又有新进展。近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11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其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67,997,828.23元。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投资者起诉的对象除了ST华钰以外、部分还涉及公司控股股东道衡投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被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0日,ST华钰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华钰矿业2017年半年报、年报,2018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道衡投资、刘建军未按规定及时向华钰矿业董事会报送西藏开恒、 西藏诚康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等。

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于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华钰,并在2021年9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道衡投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被列为共同被告

近日,ST华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期分别收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共涉及11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金额共计约为6799.78万元。

公告内容显示,部分投资者起诉对象除了ST华钰以外、部分还涉及公司控股股东道衡投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起诉的事实与理由为,因华钰矿业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能及时识别关联关系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规定,2021年4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保留意见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以及带与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对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2021年4月29日,华钰矿业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中载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1年4月30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华钰”。此后,华钰矿业多次跌停,原告认为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给原告造成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刘鹏律师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增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表示,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自本次通过后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率税收优惠政策。业绩方面,ST华钰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45亿元到1.8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261.95万元到11261.95万元,同比增加100.33%到155.59%。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受损股民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关键词: 华钰矿业 虚假陈述 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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