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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珠行政罚单呼之欲出! 投资者索赔将进入诉前调解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头条 > 正文  2022-04-08 08:41:00 来源:财富动力网

A股投资者索赔案再现新进展。继*ST广珠(600382)收到处罚事先告知后,投资者索赔已提上日程。《投资快报》记者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处获悉,4月6日其团队代理某投资者诉*ST广珠及实际控制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向广州中院提交了立案材料,目前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

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拟被罚

3月20日晚间,*ST广珠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广东监管局于2022年3月17日印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该告知书指出,经查明,广东明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一是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二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认为,广东明珠公开披露的2016年至2020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1年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的违法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拟决定: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50万元;同时拟对13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万至150万不等。

实际控制人已被罚款500万

往前追溯,早在2021年12月23日晚间,*ST广珠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张坚力自2015年11月以来作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涉嫌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一、广东明珠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二、广东明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对此,证监会决定对张坚力予以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此外,其通过关联方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涉及金额较大,其隐瞒行为导致了广东明珠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事项,情节较为严重,对张坚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索赔条件及资料准备

谢良律师指出,按照最新实施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司法解释,投资者索赔诉讼的处罚前置程序已被取消,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有权凭借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提起诉讼。初步分析,若是在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该期间并未全部卖出*ST广珠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预先在索赔通公众号(suopeitong)登记损失情况,经核算损失符合条件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均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外,需要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若符合条件,还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赔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3、股票对账单(对账期间:首次买入该股票之日至2021年7月31日,最好仅含该单个股票)。

关键词: 广东明珠 关联交易 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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