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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快看:ST步森多次被罚后再被调查 三个买卖区间的股民符合索赔条件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头条 > 正文  2022-11-19 08:49:11 来源:财富动力网


(资料图片)

在公司屡次被证监会调查、高管被出具警示函甚至被侦查之后,A股上市公司ST步森(002569)再一次因为涉嫌信披违规收到立案告知书。该公司公告称,其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等,违反《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股民符合这三个买卖区间可索赔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投资者符合如下条件均有望索赔,可以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1、于2017年10月31日-2018年6月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2018年6月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19年9月12日-2021年12月3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2月4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3、于2022年11月11日(含当天)之前买入,并在2022年11月12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而亏损

事实上,步森股份及实控人此前已多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12月份,公司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2年1月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被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10月13日,又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措施决定,主要原因系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作为步森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2,24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上述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公司在知晓上述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8月27日才进行披露。

公司股东人数少,业绩不甚乐观

对于此次公司再次被立案调查,刘鹏律师认为,可能与深交所通报批评的处分有关,步森公司在并购交易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根据深交所的相关公告,10月17日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赵春霞,时任董事长王春江,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杜欣,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优均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主要原因系未完整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的重要条款,未及时披露不满足主要出资人条件、协议实质延期等重要进展,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开资料显示,步森公司主营业务以男装品牌服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以“步森男装”为主打品牌,以“舒适商务男装”作为产品核心理念,推出了多类别、多款式的商务休闲男装。《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截至发稿,ST步森股价不足7元,截至10月末公司股东数量仅为4538户。而公司的经营情况也并不太乐观,2022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17亿元,同比减少43.8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7万元,同比减少261.96%。

关键词: 立案调查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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