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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被指或涉信披违规投资者维权征集已开启 粤传媒、模塑科技、步步高、华仪电子索赔进行中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资讯 > 头条 > 正文  2023-02-23 05:57:55 来源:财富动力网


【资料图】

随着奥联电子(300585)“履历门”事件进一步发酵,2月21日已20CM跌停的奥联电子,22日再度大跌12.3%,损失惨重的投资者斥其为“蹭热点惯犯”。一位投资者称,“一家主营汽车电子设备、微利稳定的企业,从去年开始动不动就搞生物医药、锂矿、钙钛矿。”

据了解,针对奥联电子的维权索赔预征集已经开始。炜衡金融3.15平台维权律师认为奥联电子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股民在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1日中午收盘前买入股票,并且在2023年2月21日中午收盘时仍持股即可报名(微信:tz315-wh)维权索赔。

此外,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还有粤传媒、模塑科技、步步高、华仪电子等上市企业的股票受损索赔线索征集也正在进行当中,相应受损股民可予以关注。

首批股民起诉粤传媒获一审胜诉股票索赔仍在征集

2023年1月5日,粤传媒(002181)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8,976,451.06元(未经审计);根据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结果,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4,001,693.28元,公司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早在2021年4月30日,粤传媒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自2013年10月28日到2016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6年10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模塑科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阵营

2023年1月31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00)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期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50,000万元–53,000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346.11%-360.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40,255万元–43,255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132.75%-150.10%;基本每股收益约0.545元-0.578元。

2023年1月3日,模塑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经查明,模塑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1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步步高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受损股民请关注

2022年10月8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00225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填、财务总监刘亚萍、董秘师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王填、刘亚萍、师茜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27号)。

经查:步步高2022年4月30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公司年度净利润为负,但公司迟至2022年4月23日才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及致歉公告》,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王填、刘亚萍、师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华仪电子信披违规被处罚 股票索赔事不宜迟

2022年8月22日,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38314)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0号。华仪电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募集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事项,违反了2013年《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13年《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构成2013年《管理办法》第六十条所述“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1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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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模塑科技 奥联电子 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