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日,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对流通领域的7家电热毯销售企业进行抽样检查,共抽检电热毯30个批次。经检验,合格7个批次、不合格 23 个批次,不合格率为 76.67%。不合格品牌涉及“ 金钢 ”、“ 长城 ”等。
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功率偏差大或小,实际功率偏高会造成供电线路发热,绝缘性能下降,容易引发触电、起火等事故;实际功率偏低,产品的性能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影响使用效果;
2。 电源线截面积小,电源线过细,电源线强度和拉力降低,容易断裂,造成人员触电;长时间通电后容易导致电源线升温过高过快,电线绝缘层加速损坏并烧熔,进而引发火灾。
对此,哈市市场监管局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商品信息予以公示,根据抽检结果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同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立案调查。 对本次抽检中被处罚的经营者,将录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电热毯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一定不能购买没有 “QS” 质量安全标志的产品。
2。 购买时可以用手摸一摸,质量好的电热毯手感平整柔软,内部电热线排列整洁规则,无交叉重叠和打结现象。
3。 建议购买时在现场试用一段时间,摸摸电源线有没有过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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