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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环保等多部门多举措强化重点支流、水源地保护 水质量稳中有升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资讯 > 正文  2018-05-04 08:29:53 来源:哈尔滨日报数字报

初春时节,江面开化,市环保局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一江一河三沟”环境综合整治执法检查正式拉开序幕。首次联合行动围绕松花江市区江域趸船展开,道里区、道外区、松北区沿江新悦外滩1号等10家趸船因未能提供海事、水务、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被责令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及污染排放。   随着哈市环保部门大力治理,近年来,哈尔滨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17年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江段水质状况为优,与2016年相比,松花江哈尔滨江段主要监测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下降4.1%;氨氮下降18.6%。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考核要求,哈市列入“水十条”考核的13个断面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优良水体断面比例为76.9%,劣五类水体断面比例为7.7%,达到了省政府确定的优良水体断面比例高于61.54%和劣五类水体断面比例小于8.3%的考核要求。

水源地保护全覆盖

2017年,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了确保哈尔滨市民喝上“放心水”,该局组织完成了磨盘山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对规划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实施了磨盘山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规范化配套工程。

监测数据显示,哈市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磨盘山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达到水体功能区规划目标。由水利部松辽委组织开展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2016年度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检查工作中,磨盘山水源地在全省参评的14个水源地中取得满分的成绩,水量、水质、安全监控、管理体系四项指标均为满分,水源地达到评级“优”的标准。

目前,市环保局正组织对全市278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分,已完成121个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编制;推进督促各地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有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改工作,哈市7个区、县(市)共18个水源地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重点支流“分门别类”重点整治

重点支流治理方面。去年哈市开展、推进了阿什河全流域实施以垃圾清运、废旧塑料加工作坊清理、畜禽养殖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为重点的环保综合执法整治工作。当年共清理废旧塑料收购、小作坊加工点107家,清理废旧塑料原料近2万吨;完成了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在全流域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建设截污管线24公里,清运垃圾、底泥及土方约49万立方米,阿什河水质及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为推进肇兰新河整治工作,哈市在松北区完成肖家桥、庆丰桥河道412米,完成薄荷桥段河道水毁修复工程;完成肇兰新河沿岸以及对青山镇第二、第三、第四截流沟,乐业镇二支沟、三支沟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垃圾、堆场清除工作,初步建立了以各镇为主体的垃圾收运体系。

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建成运行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3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67.6万吨,其中,市区建成运行及调试的污水处理厂达13座,日处理能力达152万吨。

5重点支流实施跨流域水质预警通报

接下来,市环保局将继续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定期调度、重点推进、预警通报;推进信义污水厂升级、尚志帽儿山污水厂等重点治污项目建设,确保流域各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落实《阿什河水体达标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方案实施中期评估,推进重点任务和治污项目实施等。

继续实施阿什河、呼兰河、倭肯河、拉林河、少陵河等5条重点支流跨界流域水质预警通报制度;督促5条重点支流所在地政府落实水体达标方案或整治规划;督促松北区政府继续落实肇兰新河环境整治规划,加快重点治污项目建设。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明确实施氮磷总量控制的行业及重点流域控制单元,严格控制氮磷新增排放;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为工业集聚区建立水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园一档”。推进巴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动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建设防渗设置。

推进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组织各区、县(市)依法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督促县级及以上城市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信息;加强磨盘山饮用水源地保护,落实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加强库区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组织开展磨盘山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