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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投诉游船服务质量不满意 游船公司拟被顶格处罚1万元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资讯 > 正文  2018-05-14 09:08:26 来源:三亚日报

5月11日晚,一网友在某论坛发帖投诉,称他与家人乘坐游船出海游玩,对游船提供的游玩项目服务不满意。对此,市旅游综合整治办连夜组织交通、工商、文体、旅游质监、旅游警察、国税等涉旅部门的执法人员部署查处行动。目前,涉事游船“扬帆之星2号”已停航接受调查,因承诺游玩项目未兑现,交通部门拟对其顶格处罚1万元。

5月11日18点07分,网民“ty_136173705”在天涯论坛发帖称,其与妻子、小孩乘坐游船出海游玩,游玩过程中对该游船提供的游玩项目服务不满意,认为服务质量“缩水”。接到舆情反映后,市旅游综合整治办连夜组织交通、工商、文体、旅游质监、旅游警察、国税等涉旅部门在市民游客中心召开联合执法会议,并确定由市交通局牵头,其他单位予以配合,针对涉事游船展开全面调查,部署查处行动。

会后,各单位执法人员立即赶赴涉事游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经核实,涉事游船为“扬帆之星2号”,项目内容包括潜水、海钓、冲浪、躺床等,但商家并未提供躺床供游客游玩,存在承诺游玩项目未兑现的问题。对此,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扬帆之星2号”存在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的情形,市交通局拟对其顶格处罚1万元。目前,“扬帆之星2号”游船已停航接受相关单位进一步调查。

当事游客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对三亚处理涉旅舆情投诉的快速高效表示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