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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扬州江都一宾馆被罚款10万元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国内 > 正文  2021-12-19 15:01:51 来源:荔枝网

今年10月下旬,扬州市江都区一宾馆被扬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查获,未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及旅客登记制度,收到了2000元的罚单;11月中旬,该宾馆再次因为同样原因,被江都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查获。当地警方认为,该宾馆的行为情节严重,存在传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对其予以严厉打击,开出了行政处罚10万元的罚单。这起案件,也是江都区办理的首例违反反恐怖主义法案件。

据了解,10月下旬,扬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全市旅馆进行明察暗访,江都这家宾馆被查获,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罚,责令其在3日之内改正,宾馆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并坚决整改到位。11月15日,江都警方对该宾馆进行复查,查悉某房间内入住一男一女,二人互不知道对方基本信息,有卖淫嫖娼嫌疑(二人于次日因卖淫嫖娼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此外,宾馆登记入住时,只登记了女子的信息,并没有登记男子信息,宾馆未按照规定查验、登记旅客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调查中,宾馆工作人员承认,未对这一男一女进行量体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民警还查悉,当天,该宾馆还未对另外两名旅客登记入住信息,查验“两码”、测体温。12月13日,江都警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对该宾馆开出10万了元罚单。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按照要求查验、登记旅客信息,是旅馆的义务和责任。”江都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王俊表示,希望全区各旅馆行业经营者引以为戒,积极落实各项责任,对于违规旅馆,警方将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潘伟 编辑/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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