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一则拟给予51人退学处理的公告,公告称,51名学生因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条以及《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云师大研〔2017〕24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学校给予该51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并印发《云南师范大学退学处理告知书》。
拟给予退学处理学生名单如下
关键词: 退学 51 师范大学 给予 云南 学生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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