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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快报:“5月1日起个人征信可以修复”系误读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资讯 > 社会 > 正文  2023-02-24 05:43:03 来源:金山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1日起,只要失信人把钱还上,就可修复个人征信报告。”近日,一则关于“征信修复”的消息在朋友圈热传。“以前,需要等待5年才能删除的失信行为,现在只要3个工作日就可以解决。”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向权威部门核实后了解:该消息系误读,网传的“信用信息修复”针对的是企业的行政处罚修复,个人信用报告则无修复一说。

公众通常所说的个人征信报告,是客观记录个人信息主体的信用表现,反映个人信息主体借债还钱、合同履约和遵纪守法的情况,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一项服务。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鞠海港介绍,现行相关法规、文件、制度中,均未提及“征信修复”的概念。所谓的商业性的“征信修复”都属于虚假宣传,实质是故意混淆征信异议概念,误导社会公众相信可以对正确记载的征信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任何机构都不得擅自修改展示无误的征信报告,一旦发现违规删除、修改,将依法面临行政处罚与责任追究。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鞠海港解释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此外,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

网传消息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来吸引眼球,并言之凿凿。“上述办法针对的是企业的行政处罚修复。”银行业内人士指出,实际上,《办法》所指的信用信息修复并非个人征信,而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因此,办法所指的信用信息与个人征信两者概念不同,网传解读不准确。

据悉,也有一些机构故意误导网民,借机敛财。为打击与“征信修复”相关的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自2022年起,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各市、区金融办和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等常态、长效治理机制。2022年,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将25家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机构列入异常经营名录。通过宣传引导,49家机构主动对名称或经营范围中的“征信”字样进行了变更,9家机构完成注销手续。

当然,市民若发现自己的信用报告所展示的信息有误,可以向相关金融机构(有误信息的报送机构)或者征信业监管部门(当地人民银行)提起异议,合法维护自身征信权益。需要强调的是,通过正规渠道提起异议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记者 俞佳融)

关键词: 行政处罚 人民银行 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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