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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即时看!振奋人心,风华高科二审判决下达!诉讼时效临近届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不用再等了!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头条 > 正文  2022-07-19 17:29:36 来源:财富动力网

2022年7月18日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636)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3106-3175】,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涉及尹军乔等70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风华高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尹军乔等70名投资者赔偿损失49,309,002.49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立案受理376起,一审判决327起,一审支持赔偿的325起,其余的已撤回起诉。在一审判决中,判令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合计238,029,881.44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合计2,244,377.18元,两项合计金额为240,274,258.62元。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均已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尹军乔等70名投资者诉讼案件已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公司需赔偿尹军乔等70名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等(不含案件受理费)由一审判决的77,934,391.98元变更为49,309,002.49元,减少28,625,389.49元。

公司表示,截至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次二审判决结果,本次判决属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将按照一审和二审判决的差额在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转回已计提的部分预计负债,最终影响金额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相关资料图)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表示,根据判决,在2016年3月29日到2018年8月8日之间买入风华高科股票,并且在2018年8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对风华高科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炜衡金融315团队代理的第一批索赔案件,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示范性一审庭审进行全程网络直播。截至目前,炜衡金融315团队已代理两批投资者索赔,一审判决金额合计超过4700万元。在2022年7月18日风华高科发布公告后,部分此前观望的投资者以电话、微信方式联系炜衡金融315团队咨询索赔事宜,炜衡金融315团队将于近期再次提交立案。鉴于本案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建议广大投资者尽快着手索赔事项。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h-law.com。

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h-law.com;

微信:tz315-wh

关键词: 风华高科 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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