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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中院一审公开宣判郭继庄受贿案: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资讯 > 国内 > 正文  2023-01-04 20:19:01 来源: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料图片)

公 开 宣 判

12月30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审计分部原主任、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郭继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9月间,被告人郭继庄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审计分部主任、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贷款授信额度、贷款审批、利息减免、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773.00151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继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具有索贿情节,依法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供稿:刑一庭 马得财

关键词: 中国建设银行 公开宣判 党委书记 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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