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海南椰岛公告,公司于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晓晴、时任总经理冯彪、时任财务总监符惠玲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号】。公司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王晓晴,时任总经理冯彪,时任财务总监符惠玲违反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关键词:
质检
资讯
海南椰岛: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海南...
中央气象台8月10日10时继续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公安部: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近...
2023天津武清南湖京津冀亲子嘉年华活动指南
推荐
月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