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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消费金融业务员伙同中介骗贷7万 被判刑9个月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国内 > 正文  2018-06-27 08:44:10 来源:和讯网

和讯网消息 日前,湖南破获的“花呗”套现大案,三人团伙利用蚂蚁花呗套现逾3.2亿元引发关注。随着消费观念转变以及消费升级趋势,消费金融市场近年持续火爆,而火爆背后,各种利用漏洞套现、骗取贷款的案件也屡屡发生。

6月24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一份刑事判决书,揭开了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李某洲等人伙同中介骗取贷款的违法事实。

经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份,李某洲入职马上消费金融做手机分期业务员,公司把其安排到灞桥区手机合作门店做业务。11月底,中介袁某联系李某洲合伙通过手机分期业务套现诈骗他人钱财,按每单贷款额10%给他提成。

调查显示,中介袁某人与急用钱的客户沟通好套现过程后,李某洲利用马上金融业务员的身份给客户办理分期贷款,主要通过虚假购买手机来实现。每单的总套现金额约2500元,其中客户套现1000元,李某洲和袁某等人每单获利约1500元。

李某洲表示,其会告诉客户给马上金融公司还1000元后,剩余贷款就不用管了。李某洲还叮嘱客户把手机号码换了,未还的贷款就成了马上金融公司的坏账,客户也不会上征信。

从2016年11月份开始,李某洲与同公司刘某杰伙同中介袁某,通过以上虚构手机分期业务的方式,累计骗取马上金融公司贷款24笔,涉案金额7万余元。

2017年3月29日,马上金融察觉上述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李某洲抓获,在李某洲的配合下,将被告人袁某等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李某洲等4人以牟利为目的,采取虚构手机分期付款的手段,多次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刑法》规定的骗取贷款罪。据此,依法判决袁某、李某洲等4人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关键词: 套现 贷款 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