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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令”频发 4个省份宣布未中选药品降价调整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国内 > 正文  2019-03-13 15:05: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11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未中选药品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对未中选药品价格进行调整。

随着近期4+7带量采购相关政策和抗癌药减税双政策出台,部分中选药品已在非试点区域降价,而未中选的药品由于市场份额的缩小,降价也成大势所趋。

3月是4+7城市带量采购的落地时间,截至目前,已有上海、天津、北京、辽宁等4个省份的招采平台对未中选药品做出了降价要求。

降价令频发 北京施行全国最低价参考

3月11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未中选药品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对未中选药品价格进行调整,并明确调整的两种情况,一是与中选药品属于同一品种名称下未中选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上海谈判非中选药品价格为标准,经差比价折算后的价格,与现行全国最低价比较,取低为我市谈判参考价。二是与中选药品属于同一品种名称下未中选的非原研药、非参比制剂、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中选药品价格为标准,经差比价折算后的价格,与现行全国最低价比较,取低为我市谈判参考价。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北京的梯度降价要求中多了一项,以中选药品价格为标准,经差比价折算后的价格,与现行全国最低价比较取低。

配合3月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要求对部分价格与中选药品价格差异较大的药品,试点地区可按照“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的原则,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其所明确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鼓励非中选企业主动降价的态度,使得未中选药品降价成为趋势。

中信建投认为,该意见旨在保证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使用,此前国家已多次明确对于未中标品种使用量会有严格监控,短期内在剩余的30%-40%份额中仍可以保持相对高价的模式,但是从患者和医院角度使用意愿会降低,而在4+7区域中,未中标品种的价格和使用意愿将会带来较大的压力。

基业常青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李勇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中标企业将获得足够的市场份额,其他未中标企业将大概率出局。

沪辽津率先做出降价调整

对于4+7未中选品种的价格调整,上海先行一步。3月5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2019)16号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本市部分高价协议药品价格调整的通知》,5 个非中选药品完成降价,其中,诺华的原研药甲磺酸伊马替尼(100mg*60片)即格列卫,价格下降调整为7182元,此外,正大天晴、石药欧意集团未过一致性评价的甲磺酸伊马替尼也不同程度的调低了价格。

随后,辽宁省也对未中选品种进行了降价。3月8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执行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中选结果和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的通知》,根据通知,3月20日零时起,沈阳、大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执行4+7中选结果(25个)、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125个),共涉及150个产品。其中原件60元左右的辉瑞的阿托伐他汀钙片(20mg*7片),在辽宁的梯度降价结果为42.77元;原价200元左右的施贵宝的恩替卡韦片(0.5mg*7片),在辽宁的梯度降价结果为141.53元。

3月9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也发布了《关于开展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品种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拟于2019年3月9日起开展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品种价格调整工作,全国范围内降价调整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目前,医保局正在计划建设全国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近期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数逐渐增多,将会有更多的药品进入降价清单。

银河证券认为,从长期来看,带量采购的进一步扩大是势在必行的,但从当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情况和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的讲话来看,短期内开展第二批的可能性非常小。

责任编辑:王明月

关键词: 药品 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