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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酒吧打砸牵出涉黑涉毒团伙 涉黑案细节: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国内 > 正文  2019-05-09 10:18:20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 据中共柳州市委政法委微信公号消息,在柳州,提到张加爱、覃春团的名字大家也许都不会陌生,他们通过在柳江制贩毒品非法获取暴利,渗透在多个城区建筑领域,强迫交易、欺行霸市,在娱乐场所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并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伪造公司、企业印章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逃避打击,该团伙拉拢腐蚀多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

5月8日,柳州举行“6•3”重大涉黑案件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柳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欧顺红主持发布会。

酒吧遭打砸牵出涉黑涉毒团伙案

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仲军在会上介绍:2017年4月23日傍晚,柳州市中山西路青云大厦一酒吧遭4名戴口罩男子打砸,酒吧LED显示屏等物被损毁。同年6月3日5时许,酒吧再次遭30余名男子打砸,酒吧内座椅、屏幕、音响等设备被砸坏,社会影响恶劣。

案发后,柳州市公安局经初步侦查,发现一伙柳江区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这伙人大多属于“两劳”释放人员,无正当职业,社会关系复杂,长期混迹于城中区部分高消费酒吧,涉嫌多次在酒吧寻衅滋事、零包贩毒。同年6月,柳州市公安局抽调刑侦、技侦、网安等部门及城中分局精干警力,组成“6•3”专案组,开展对该案的侦破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渐摸排出一个以柳江籍人员张加爱、覃春团为首,以制造、贩卖毒品为主要经济来源,并涉及其它违法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该团伙组织严密、成员众多,基本以柳江籍人员为主,其中张加爱、覃春团为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张加虎、张加壮、张忠、韦海露、梁献竹、罗红海、韦祖磊等人为骨干成员。去年9月19日,自治区公安厅牵头,统一制定部署“6•3”专案行动方案。10月4日,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包括张加爱、覃春团在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13人。

张加爱、覃春团

截至今年5月,专案组经多次抓捕行动,共抓获该犯罪团伙成员128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9起,缴获钢珠枪2支、仿64手枪4支、射钉枪2支、子弹15发、管制刀具一批,毒品“K粉”8公斤、海洛因43克,制毒原料、配剂一批,扣押涉案现金人民币525万元、港币11万元,查封汽车51辆,扣押汽车25辆(其中高档汽车12辆),查封涉案房产20套(价值约2500万元),查封涉案账户200余个(冻结资金90余万元)。

“6•3”专案抓获嫌犯128人

据介绍,根据举报线索,柳州警方成功侦破自治区公安厅督办的“6•3”柳江特大涉黑涉毒团伙案件,抓获张加爱、覃春团等柳江籍犯罪嫌疑人128人,打掉了鹿寨县寨沙镇官庄村谢建强等一批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查处了以韦海亮、莫丹明为首的非法暴力讨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等一批在社会上反响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给予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

截止今年4月底,柳州市公安机关侦破移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102件,审结93件。审结的案件中,检察机关认定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共16件,全部诉至法院,有77件审结案件不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仅作为普通刑事案件移送起诉。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6件,宣判涉恶集团犯罪案件3件30人,涉恶团伙犯罪案件5件39人。

“6•3”专案是柳州近年来破获的参与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最典型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现已查明,主要犯罪嫌疑人张加爱、覃春团通过在柳江制贩毒品非法获取暴利,并逐渐向建筑、娱乐、采矿等行业渗透。

该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自2008年以来,在柳江贩卖、制造毒品,在多个城区建筑领域强迫交易、欺行霸市,在娱乐场所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并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伪造公司、企业印章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逃避打击,该团伙拉拢腐蚀多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打掉该犯罪团伙后,柳江区的制贩毒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目前柳州两级检察机关已对“6•3”专案及带破的涉恶类案件共94名涉案人员批准执行逮捕。据了解,柳州市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各行业严管治乱相结合,2018年以来,公安机关共查处“黄赌毒”案件1497件,其中涉毒案件979件,查处破坏金融秩序案件674件,收缴各类枪支2303支等,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2018年全市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6.22%,创历史新高。

公开与“黑老大”交往为其站台

柳州市纪委常委覃莉介绍:根据市公安机关在侦办“6•3”案中发现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个别干部涉嫌职务犯罪、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柳州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初核,获取有关证据后,迅速采取留置措施,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31人,其中公职人员29人,涉及政法系统24人,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5人;涉及正处级干部2人,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6人。采取留置措施15人,给予1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立案查处的29名公职人员中,有的充当涉黑涉恶涉毒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为涉黑涉恶涉毒人员提供帮助、打招呼说情、站台撑腰;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有的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例如柳州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刑事侦查支队原政委赵品初(2005年3月至2009年3月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2010年至2018年期间,接受涉黑涉恶涉毒团伙组织领导者张加爱请托,为羁押的涉恶人员说情,多次收受巨额好处费。此外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谢其托,柳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谢其托(2009年5月至2012年7月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2011年至2013年期间,接受张加爱请托,为其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收受其巨额钱款。此外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韦海,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原支队长韦海(2012年9月至2017年7月任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局长),任职期间公开与张加爱交往、为其站台;还为张加爱请托提供帮助,收受其钱物,充当“保护伞”。此外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原大队长韦香,2015年至2018年,利用职务便利,执法犯法,向涉黑涉恶涉毒势力通风报信,泄露办案秘密,为涉黑涉恶涉毒人员逃避惩处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此外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4人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被批捕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国宁通报:“6•3”案是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截止目前,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以张加爱、覃春团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犯罪嫌疑人14人,涉嫌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制造、贩卖毒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

同时还审查批准逮捕与专案关联的覃瑜、覃玮玮等非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犯罪嫌疑人29人。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涉嫌“6•3”案件“保护伞”的公职人员9人:赵品初、谢其托、韦海、韦香、柳江分局原副局长韦炳密、韦祖用、禁毒支队柳江大队原副大队长刘志冠、民警蓝乙翔、柳江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韦卫东,9人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贪污罪,均已依法批准逮捕。其中已提起公诉5人,其他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关键词: 公职人员 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