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网-关注品牌质量,聚焦时代发展!

网站首页

质量监督网

天津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各地 > 正文  2018-04-04 09:15:19 来源:天津日报

为进一步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整体质量水平,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消费信心,市市场监管委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及质量提升行动。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行动分为全面排查摸底、全面开展治理和整改总结三个阶段,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获证生产企业生产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市场监管局将对辖区内获证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态,特别是对不再进行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不具备生产许可规定的生产设备的企业,督促其注销生产许可证。

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准入。各区市场监管局将严格依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受理与审批工作。审查中心将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审查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尤其对电动自行车常见易发质量问题的环节的审查严格把关,全面提高核查水平,从严判定标准,保证许可审批环节的工作质量。

开展获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各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全部电动自行车获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生产条件、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方面。对近期曝光的流通领域抽查不合格企业,各区市场监管局将全部安排获证企业生产条件保持情况监督抽查。市审查中心负责协调电动自行车专业审查人员和技术专家配合实施,严格按照《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稽查总队和各区局将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无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从重处罚,严重违法企业将报请当地政府组织取缔。对查处的行政案件按照市市场监管委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示,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各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将配合检验机构对我市全部获证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严格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程序,依法处理不合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此次流通领域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开展流通领域的执法检查。各区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所和执法稽查大队的作用,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销售行为的专项检查和执法打假,加大对流通领域违法销售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非法翻新、组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重处罚,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