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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森林覆盖率超23% 全省获得森林小镇称号最多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资讯 > 正文  2018-04-11 16:25:40 来源:中山日报

4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简称“一法一例”)情况的报告。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中山森林质量位于全省前列,成为全省获得森林小镇称号数量最多的地级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凯、副市长高瑞生出席会议。

目前,我市森林覆盖率达23.08%,林地面积43万亩,林地森林覆盖率96.7%,森林蓄积量突破300万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76立方米,森林质量位于全省前列。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建设成效显著,广东翠亨国家湿地公园已成立管理机构并进入第一阶段施工,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于2017年12月获批同意设立,广东香山国际级自然保护区已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镇区方面,南朗崖口、民众长堤湿地公园已开工建设,古镇灯都、彩虹绿洲、翠亨新区翠湖公园、横栏粤南湿地公园等4个湿地公园完成主体建设,西区狮山镇级森林公园已完工。此外,全市全域森林小镇建设进展顺利,继东凤镇获“广东省森林小镇示范镇”后,南朗、古镇、板芙、南头4个镇区获得“广东省森林小镇”称号,成为全省获得森林小镇称号数量最多的地级市。

高瑞生指出,“一法一例”的宣传力度、林业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林业资金投入有待提高。下阶段,市政府将加强“一法一例”的宣传和学习,增强生态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资源管理,严格依法保护利用森林资源,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林业干部整体素质。

林凯表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本次森林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一法一例”贯彻落实得好不好,关系到可持续发展战略,关系到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子孙后代。市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来确保执法检查顺利进行。要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生态意识,要立足整改、注重实效,将“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的过程作为全市的普法行动,提升全市人民的森林法律意识,建设美丽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