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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相关情况 韶钢松山收到警示函!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资讯 > 国内 > 正文  2022-05-09 09:08:50 来源:北京商报

5月8日晚间,韶钢松山(000717)披露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经广东证监局调查,2022年1月至2月期间,韶钢松山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32.1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76%。直至2022年3月7日、3月23日,公司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韶钢松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相关情况,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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