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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质量售后投诉降 教育培训投诉升

当前位置:质量监督网 > 旅游 > 正文  2018-04-10 09:03:33 来源:昆明日报

昨日,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了一季度消费投诉情况分析。一季度,云南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148件,解决2987件,投诉解决率94.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6.75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4件,加倍赔偿金额1.4万元。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其他、合同、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其中,质量问题1276件,占40.53%。与2017年同期相比,合同、虚假宣传、价格等比重有所上升。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比重下降明显,说明消费品质量整体日益提高。

根据商品投诉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310件,占9.85%。与2017年同期相比,日用商品类、房屋及建材类、食品类等都有所上升。家用电子电器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投诉均有所下降,特别是首饰类投诉的下降,从侧面说明云南旅游市场的整治取得一定成效。

根据服务投诉分析,生活和社会服务类、其他商品和服务、互联网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销售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生活和社会服务类551件,占17.50%。与2017年同期相比,生活和社会服务类、教育培训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金融服务均有所上升,一定程度上反映预付式消费投诉顽疾未得到有效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

案例

教育培训应避免一次性交清费用

本报讯记者郭曼报道近年来,各种培训机构层出不穷,教育培训类的投诉也有所增加。今年一季度,全省消协组织共接到消费者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76件,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

昆明市民钱女士于2017年6月22日在某轮滑俱乐部交纳2080元培训费(含轮滑鞋与护具),为小孩报名参加轮滑学习。小孩参加两次后不想继续学习,钱女士要求商家退款未果,于2017年10月7日向昆明市盘龙区消协投诉,请消协调解处理。最终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退还738元给消费者。

消费者张先生于2017年10月31日在某英语培训班为自己的孩子报名,学费2500元,材料费689元,一共消费3189元,当时与商家约定的培训时间为星期六,可是在交款后,商家却不与张先生商量私自更改培训时间,由于小孩还在上其他的培训班,上课时间有冲突,不能到班参加培训,张先生要求商家退还培训费。经多次协商,商家同意退还2500元的学费,但材料费不退。2017年11月15日,张先生向玉溪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最终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退还张先生689元材料费。

除了像以上案例这样私自更改培训时间、更换培训教师、不履行培训承诺,培训服务与宣传内容不一致,从“一对一辅导”变成“一对多授课”外,还有收费项目与标价不一致,计费方式不透明,消费者报名培训后,因各方面因素不想再参加培训,单方面取消合同等各种问题。

为此,省消协也提醒消费者,在报名参加培训班前,应深入了解培训机构的经营资质、办学许可、师资力量、相关配套设施、售后服务等情况,理性分析判断培训机构发布的宣传信息,不能听信片面之词,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可以申请先体验一下培训课程,切勿冲动报名。

消费者在决定报名参加培训之后,可先申请交纳部分定金,尽量避免一次性付清培训费,一定要与相关辅导机构签订书面合同,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消费争议,依据合同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首先应与培训机构协商,如不能解决,应当收集好付款发票、合同等有关证据,向12315或消费者协会投诉。